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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亂停充電車位將被罰款 幫助司機提高設備使用認識

【本報阿德雷德訊】南澳宣佈實施新的處罰項目,將車停在電動車充電器旁但不使用充電器的汽車車主將面臨處罰,至此,在全國六個州和領地,將電動車停在充電站但不充電,將汽油動力汽車停放在電動車專用停車位都將被處以罰款。

產業專家對此舉表示歡迎,並表示此舉可以讓更多道路使用者了解車輛充電器的重要性,但也警告稱,罰款可能需要數月才能實施。

政府去年11月公佈了新的停車違規行為處罰措施,將車輛停放在有明確標誌的電動車充電站的柴油和汽油動力汽車的司機,以及停放在這些空間但不使用提供的充電器的電動車司機將被處以罰款,首次違規將被當場罰款75元,重複違規將被處以111元的當場罰款。

澳洲電動車協會全國主席瓊斯說,通過罰款改變駕駛員在電動車充電器上的行為至關重要,如果電動車司機行駛了200公里才到達偏遠地區唯一一個充電站,但是有人將無需充電的車停在充電站上鎖後走開,會非常沮喪,罰款可能開始能夠幫助司機認識到這一點,很多司機還沒有認識到僅在必要時為車輛充電以及為其他用戶騰出設施的重要性。

南澳皇家汽車協會充電項目主任霍華德說,這些法律將強調更好利用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必要性,現在確實有汽車停在電動車充電站中但並未充電的情況,電源和充電的情況,我們希望統一的方法能夠幫助教育所有駕駛員並提醒他們能夠練習良好的停車禮儀。

不過,霍華德也警告說,議會可能需要一些時間來建立警告處罰的標誌,這可能會推遲該計劃下的罰款的實施。

現在對在電動車充電站停放汽油和柴油車進行罰款的州(即所謂的 ICE-ing)包括新州、維州、昆州、塔州和首都領地。(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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