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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殺情夫後逃亡華女鄧海燕認罪 將面臨27年監禁

【本報訊】紐約皇后區地區檢察官凱茲(Melinda Katz)19日宣布,34歲的鄧海燕(Haiyan Deng)已承認多項對她的刑事指控,包括一級過失殺人罪及二級入室盜竊罪;鄧海燕於2021年在法拉盛的公寓內槍殺26歲情夫李賈斯汀(Justin Jiaxin Li),如今認罪,將面臨最高27年的刑期。

根據控罪書,居住在法拉盛39大道的鄧海燕,被控一級過失殺人罪及二級入室盜竊罪。皇后區最高法院法官潘迪特-杜蘭特(Ushir Pandit-Durant)指出,鄧海燕將因過失殺人罪被判22年有期徒刑,入室盜竊罪5年,兩項刑期將連續執行,共計27年監禁,判刑日期定於10月16日(周三)。

根據文件顯示,2021年9月11日晚上7時40分左右,鄧海燕非法闖入李賈斯汀位於貝賽(Bayside)的住所並攻擊李賈斯汀的妻子。當時她被警方傳喚,後因該事件被控一級入室盜竊罪。

9月19日晚間9時左右,李賈斯汀的妻子向警方通報丈夫失蹤後,警方隨即前往鄧海燕位於法拉盛的住所進行調查,並發現李賈斯汀獨自一人躺在鄧的床上,頭部中彈身亡。現場並未發現彈殼,但在床上的枕頭中找到了已發射的子彈。

根據當天的監視器影像顯示,李賈斯汀與鄧海燕在9月18日清晨5時40分一同進入建築物,但兩小時後,鄧海燕被拍到單獨離開,手持多個袋子,駕駛李賈斯汀的車輛,開啟了她的逃亡之路。

據了解,鄧海燕取走李賈斯汀的一張銀行借記卡、一張信用卡,並一路向西逃往新墨西哥州。

9月22日,鄧海燕駕駛的車輛在第40號州際公路爆胎,並被當地警員發現車內有一把上膛的左輪手槍,經彈道檢驗與案發現場的子彈相符;同年12月31日,鄧海燕被從新墨西哥州引渡回到紐約受審。

凱茲表示,在我們辦公室所掌握的強力證據下,被告承認在她自己的家中槍殺一名年輕男子。她說,「這條生命無端被奪走,而被告現在面臨漫長的監禁,我們希望這項認罪能為受害人的親屬帶來些許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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