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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視人間

有一種價值觀叫“人人平等,平起平坐”。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這是國際協議中最為響亮、最為美好的詞句。 所有國家在《世界人權宣言》中作出這個承諾, 本身就是一個強大無比的成就,一舉否定了 有史以來的暴政、歧視和對人的蔑視,所有人在人格上一律平等。
我們無論走到哪裡,看到什麼膚色、什麼裝束、什麼語系、什麼行為方式、開什麼車住什麼房戴什麼表的人,也無論他正高居於廟堂之上發號施令,還是蜷縮於街頭橋下乞討賣唱,都是與你平起平坐、並無貴賤高下之分的人。
所以,你根本用不著去獻媚誰,也不可以去輕視誰。 人人享有經濟、社會、政治、文化和公民權利,因為這些都是每個人在免於匱乏和恐懼的條件下生活的基礎。這些權利不是賜予循規蹈矩的褒獎。這些權利不因國家而 異,也不是某一時代或某個社會群體所專有。 這些是任何人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都不可被剝奪的天賦權利―― 不論膚色、種族、民族,不論殘疾與否,不論是公民抑或移民,不論性別、 階級、種姓、信念、年齡或性取向,人人都享有這 些權利。
人人生而平等。但這在現實社會中卻是相當困難。人種之間、族際之間、官民之間、身份差別、門第類屬、身體健康器官健全與否、學歷閱歷與年齡等等,都是造成現實的隔閡與距離。其根本原因,並不在差距本身,關鍵在於人思想深處的意識和觀念。
人是沒有高低貴賤之分的,如果說有,那應該是從道德上、人格上和思想上來區分。高低貴賤不在於他的地位和貧富,而在與他的思想是否純潔,人格是否善良,道德是否高尚。
孟德斯鳩說:人生而平等,根本沒有高低貴賤之分。我們沒有權利假借後天的給予對別人頤指氣使,也沒有理由為後天的際遇而自怨自艾。在人之上,要視別人為人;在人之下,要視自己為人。
不管什麼人在心理在觀念上沒有高低貴賤之分,那麼有權勢和富有之人肯定是知道尊重人並被人尊重,物質上貧窮的人不會去趨炎附勢並自尊自信。
我們人之所以有文化,就是能夠扶助弱小,看到可憐的就要幫助,這是仁愛慈悲,這才是人文文化的真諦。在中國自古以來的傳統文化中,叫做“仁”,是儒家孔、孟一系所極力要想發揚光大的主旨,也就是後世儒家所謂“親親、仁民、愛物”的宗旨。在印度佛學中叫“慈悲”,希望做到“眾生平等”。在西方文化中,叫“愛”或“博愛”……
然而,媚上與欺下,這對截然相反的“腫瘤君”,卻雙向戕害著我們的人性,對人格造成拆分,對內心定力進行削弱,對道德修養的提升產生莫大的損害。特別是能不能切實做到“不欺下”,這種種考驗是非常嚴峻的。例如;我們能否給貧者、弱者以平等看待,像尊重我們的所謂“上人”那樣給以同樣的心理尊重和人格敬重,這就是衡量我們自身人格的試金石。見弱者不欺,這是善良,是體恤,更是人性的光輝。恃強凌弱,非大丈夫之所作所為。遺憾的是,面對弱小,很多人失去了大丈夫的本色。有的人本身也是弱勢,時常被人欺負,他們不敢反抗,心生怨氣,就去欺負相對來說別他們更弱勢的人。在這些人看來,社會就是一個食物鏈,強者欺負弱者,弱者鄙視更弱者。
真正健全的人格,就是把眼睛始終放平,做一個不媚上不欺下的人,使我們人格統一,表裡如一,精神愉快,內心強大,無論對上對下,對老對幼,對朋友對路人,對富貴對貧窮,都能一視同仁,任爾東南西北風,我自做好自己的本分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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