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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外傭來港當黑工 警搗假文書集團

【本報訊】入境處偵破以虛假文書申請外傭簽證案,先後拘捕18人,包括本地主腦及14名外籍者,其中63歲女主腦昨被裁定串謀詐騙及行使虛假文書罪成囚41個月。入境處相信,集團營運約4年,無論簽證是否獲批,外籍者均需支付約4萬元費用,集團獲利約100萬元。

入境處總入境事務主任陳志偉表示,簽證主任處理外傭申請時,發現部分申請的僱主補充資料可疑,如不同僱主水電費單編號一樣、定期存款通知書同樣串錯字等,共有40宗可疑個案,涉及26名家傭。

處方經調查後相信,有外籍者無家庭傭工經驗或不想從事相關工作,但欲來香港工作,經朋友介紹認識集團主腦,繳付4萬元申請簽證安排來港。集團主腦會透過他人身分證明文件副本、偽造的水費單及銀行月結單副本向處方申請,當處方察覺並要求提供正本,主腦會聲稱遺失正本甚至取消申請,以免引起進一步懷疑。外籍者來港後由集團安排住宿,但需自行尋找工作,部分人從事搬運、地盤、兼職家務工作等,事件不涉來港工作還債。

入境處近日採取「鐵盾」行動拘捕18人,包括菲律賓、印尼、印度及斯里蘭卡籍的5男9女(33至51歲),其中6人已定罪判監。其餘4名被捕人為本地人,其中63歲女主腦被裁定4項串謀詐騙及兩項行使虛假文書罪成,判監41個月;一名59歲男子涉嫌協助取得他人資料,判監15個月;其餘兩人為申請簽證的「僱主」,兩人稱資料被盜用,對申請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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