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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再涉妨害性自主遭約談 委請律師請假

【本報訊】藝人黃子佼持有7部兒少性影像,台北地檢署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由於另有1名女子指控黃子佼涉妨害性自主,檢察官今天下午傳喚黃子佼。黃子佼委請律師請假,擇日再到案說明。
1名網友日前於臉書FACEBOOK發文指出,K小姐自稱是遭黃子佼性侵未曝光受害者,當時她17歲,透過演員訓練班上了黃子佼節目,互相交換通訊方式,之後獲邀去黃子佼住處,並受邀擔任攝影模特兒。
網友發文表示,K小姐指出,拍攝過程中黃子佼要求她換泳衣、擺出撩人姿勢,過程中不時出手摸她,以藝術犧牲為由要求她解開上衣拍攝,最後遭黃子佼性侵得逞,結束後黃子佼催促她穿衣回家。
台北市警察局婦幼隊4月間報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檢察官將黃子佼列為他字案被告,今天下午傳喚黃子佼說明,但黃子佼委託律師到北檢口頭請假。檢察官將擇日再傳喚黃子佼說明。
黃子佼去年被控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強制拍攝影片部分,台北地檢署檢察官4月間認定查無客觀事證,且雙方達成和解,女子已撤告,因此不起訴處分;黃子佼被控強吻、拍攝半裸影像部分,因女子未提告且無證據,予以簽結。
檢方查出,黃子佼自民國103年2月12日起加入「創意私房」網路論壇成為會員,購買未成年女子性影像觀覽,並自112年2月17日起,以行動硬碟儲存未成年女子裸露胸部或陰部、從事接觸性器官或性交行為的性影像。檢察官今年5月間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起訴黃子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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