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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顔寬恒涉貪污罪分判囚逾7年

【本報綜合訊】分屬白、藍陣營的台灣政治人物高虹安、顔寬恒,26日分別被台北、台中地方法院依貪污罪一審宣判,二人刑期均超過7年。兩案均可上訴。

綜合中時新聞網、聯合新聞網等台媒報道,因擔任台立法機構民意代表期間涉詐領助理費一案,台灣民眾黨籍新竹市市長高虹安被法院依貪污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違法所得約11.66萬元(新台幣,下同)被沒收。

中央社稱,高虹安的市長職務將被停權,副市長邱臣遠可望暫代市長一職。高虹安並在第一時間宣布退出民眾黨。

1984年出生的高虹安曾長期在鴻海集團任職。2022年11月,她代表台灣民眾黨參選新竹市市長,並成為該市首位女性及最年輕的市長。在2020年至2022年擔任“立委”期間,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約46萬元,2023年9月被起訴並遭到民眾黨暫停黨權。她的三位時任助理此次也被一審宣判有罪。

對於新竹市市長職缺,台媒預估,待高虹安案三審定讞,距離市長當屆任期將不足兩年,台行政當局或派員代理職務。

同日,中國國民黨籍台立法機構民意代表顔寬恒因涉詐領助理費、房屋虛假買賣等案,被台中地方法院依貪污罪、偽造文書罪宣判。顔寬恒因詐領助理費108萬元被判刑7年10個月,因虛假買賣台中房產依偽造文書罪獲刑6個月,有期徒刑共8年4個月。

ETtoday新聞雲報道稱,近期,包括台灣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現任新竹縣縣長楊文科在內的政治人物,都因涉貪被起訴、治罪,藍綠白陣營要角都難逃“打貪重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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