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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初選案 毛孟靜獲前議員石禮謙撰求情信

【本報訊】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45名罪成被告續分批求情。毛孟靜、黃碧雲及岑子杰等9人10日起求情。毛孟靜一方求情指,冀法庭以5至6年作為量刑起點,並獲前立法會議員石禮謙撰寫求情信,對方指雖與毛孟靜政見不同,但指毛孟靜願意交流。

本案為高等法院案件,不設陪審團,主審法官為《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審理。

9名被告今起求情,包括審訊後被定罪的何啟明、黃碧雲及余慧明,以及認罪的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岑敖暉以及王百羽。

代表毛孟靜的大律師黃雅斌求情指,毛現年67歲,任立法會議員前任職記者多年,關注弱勢社群權益。毛撰寫求情信指,她為本案感到抱歉,願承擔後果。辯方另呈上前立法會議員石禮謙撰寫求情信,石指兩人雖政見有異,但毛願意交流意見。

辯方指,毛雖在勝出初選後遞交參選立法會提名表格,但重申她沒有組織初選,望法庭以5至6年作為量刑起點。

代畏何啟明的代表大律師阮偉明求情指,何2015年大學政治系畢業後加入香港民主民生協進會,致力幫助弱勢社群。何獲親友、前校長、神學院教授及民協創會會長馮檢基撰寫求情信,馮指深感何熱衷幫助弱勢社群。辯方指,何已深切反省,決意遠離政治,他正修讀神學碩士,不會重犯,望法庭判囚3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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