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新州通過立法 加強對阻礙鐵路行為懲罰

【本報悉尼訊】針對阻礙火車通行、危害鐵路工人安全以及干擾乘客的不負責任和擾亂性行為,新州工黨政府已通過更嚴厲的制裁措施。

本周四晚上新州議會通過立法,將「阻礙鐵路」的最高罰款額定為 22,000元。阻礙火車通行的懲罰現已與2022年新州議會通過的法律修正案相一致,這些修正案將阻礙或妨礙主要道路、橋樑、隧道以及港口和火車站等重大設施的行為定為犯罪。

此前,「1900年犯罪法」中的相關規定並未明確罰款數額。

新州律政廳長戴利(Michael Daley)說,這是為了防止危險和擾亂性行為的發生,這些行為本已非法,我們以更嚴厲的懲罰傳遞一個明確的信息。」

 今年早些時候,在Hunter Valley引發混亂的許多抗議者被控阻礙鐵路,這項規定同樣適用於協助直接實施犯罪行為的人士。

強化的懲罰措施旨在遏制極其危險的行為,這些行為可能危及火車司機、鐵路工人和乘客的安全。

阻礙鐵路軌道會干擾通勤者和商業運輸,並分散新州警察的寶貴資源。

辛勤工作的火車司機不應在擔心需要緊急剎車以避免撞到擅自闖入者的恐懼中工作。全州所有居民都應該能夠安全地使用我們的鐵路網絡。

防止此類行為至關重要,因為這種行為可能導致闖入者在鐵軌上喪命。

雖然近期的鐵路線抗議活動主要集中在Hunter Vally地區,但這項變更將適用於全州所有鐵路線,並涵蓋阻礙輕軌列車通行的行為。

政府尊重人們依法抗議的權利,但不會容忍可能威脅生命的非法抗議行為,無論發生在鐵路軌道上還是其他重要設施中。

被判有阻礙鐵路、破壞或干擾重大設施罪名的人,將面臨最高兩年監禁,最高 22,000元罰款 (200個罰款單位)或兩者兼有的處罰。

通過統一這些犯罪行為的懲罰,新州政府向公眾傳遞了一個清晰的信息,即政府對此類非法行為的嚴肅態度。

分享 / Share :

Breaking News

Relate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