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0月9日,中國商務部宣布,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決定即日起對稀土相關技術等物項實施出口管制。
商務部發言人表示,依法對含有中國成分的部分境外稀土相關物項實施管制,目的是更好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更好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決定對稀土相關技術實施出口管制,以更好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更好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同時也保障全球稀土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規定明確,稀土開採、冶煉分離、金屬冶煉、磁材製造、稀土二次資源回收利用相關技術及其載體,以及相關生產線裝配、調試、維護、維修、升級等技術,未經許可不得出口。境外組織和個人(以下稱「境外特定出口經營者」)在向中國以外的其他國家和地區出口以下物項前,必須獲得中國商務部頒發的兩用物項出口許可證件。對向境外軍事用戶的出口申請,以及向出口管制管控名單和關注名單所列的進口商和最終用戶(包括其控股50%及以上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分支機構)的出口申請,原則上不予許可。用於或者可能用於以下最終用途的出口申請,原則上不予許可:(一)設計、開發、生產、使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二)恐怖主義目的;(三)軍事用途或者提升軍事潛力。最終用途為研發、生產14納米及以下邏輯晶片或者256層及以上存儲晶片,以及製造上述製程半導體的生產設備、測試設備和材料,或者研發具有潛在軍事用途的人工智能的出口申請,逐案審批。商務部發言人表示,一段時間以來,部分境外組織和個人將原產中國的稀土管制物項直接或者加工後再轉移、提供給有關組織和個人,直接或間接用於軍事等敏感領域,對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潛在威脅,對國際和平穩定造成不利影響,也有損防擴散國際努力。為此,中國政府依法對含有中國成分的部分境外稀土相關物項實施管制,目的是更好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更好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需要說明的是,此次納入管制的物項範圍有限,同時將採取多種許可便利措施。對於符合相關規定的,中國政府將予以許可;對於最終用途為緊急醫療、應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自然災害救助等人道主義救援的出口,將豁免申請許可。此外,考慮到各利益相關方履行既有商業合同及滿足合規要求等實際需要,本政策設置了合理的過渡期。分享 / Share :
